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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生资助情况的公示

【编辑日期:2018/3/10 11:01:33】 【作者:单位管理员】【来源:www.2222.net】【阅读: 】 【字体:

为确保我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根据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7〕480号)和埇桥区政府《关于印发埇桥区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埇政办〔2017〕24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在3月15日前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寄宿生资金发放完毕。现将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本次拟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寄宿生补助资金137.275万元,资助人数2302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3月10日—3月15日。
公示已结束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557-3929629 3928635
区教体局资助中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557-3919465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