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教督办〔2017〕32号
各县区教体局、市直幼儿园:
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督〔2017〕6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扎实开展自查,并提前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一、市级复查工作将于10月下旬进行,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内容要求,扎实开展自查工作,要注重过程资料收集,做好学校现场支撑,为迎接国家和省、市抽检做好准备。
二、各县区和市直幼儿园自查报告于10月23日前报送市督导办,联系人:马园园;联系电话:0557-3928841;邮箱:714421538@qq.com。
宿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