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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办园行为 促进和谐发展

芦岭镇中心学校加强民办园管理

【编辑日期:2017/6/12 16:52:19】 【作者:芦岭中心校】【来源:www.2222.net】【阅读: 】 【字体:

芦岭镇中心校学区内有大大小小12家民办幼儿园,其中有办园许可证的仅有5所。为深入贯彻学前教育规划精神,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做好幼小衔接工作,69日下午3点,芦岭镇中心学校召开辖区民办园园长会议。中心校校长丁长征、有关分管负责人以及来自全镇12所民办幼儿园的园长共同参加了此次会议。

中心校安全工作负责人结合当前全国部分省、市、区出现的恶性安全事故,对与会园长们作了通报和安全警示教育,同时对幼儿园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包括防溺水、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设施安全等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园车运营问题作了讲话,强调幼儿园一定要防溺水教育宣传和监管,严格管好自己的园车,教育园车司机遵纪守法驾驶,驾驶员要具备合格的资质,车辆要办理相关运营手续和相关的保险,严禁酒后驾驶、超速驾驶、超员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中心校学前教育分管人与各园长签署了《芦岭中心校落实<埇桥区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的责任书》,带领园长再次学习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各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中心校校长丁长征询问了各幼儿园面临的困难,对于民办园因抢生源而造成的矛盾,提出了质量竞争与划片招生相结合的协商手段。他要求各民办园杜绝虚假宣传和违规招生,更不得违法贩卖幼儿信息获取贿赂和回扣。丁长征强调:民办幼儿园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多年来为芦岭的学前教育做出了值得肯定的贡献。中心校将围绕规范、安全、和谐的目标,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 加强专业引领,做好各项服务,帮助各园改善办园条件、规范保育工作、强化幼儿园科学管理。

会议在热烈的氛围中圆满结束。此次会议的召开,不仅为各幼儿园提供了交流学习的平台,同时也为抓好芦岭镇学前教育工作,促进幼儿教育科学、规范、协调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