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局发文件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建立埇桥区首批“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7/5/9 19:52:42】 【作者:单位管理员】【来源:www.2222.net】【阅读: 】 【字体:



各乡镇中心校、区直中小学校(园):

为了充分发挥我区特优教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整合我区优质师资,带动全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拟建立埇桥区首批“名师工作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区“名师工作室”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区名师工作室建立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今后对“名师工作室”的建设、管理和考核,使“名师工作室”取得预期实效,区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业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埇桥区名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研室,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二、关于“名师工作室”

(一)工作室的定位

“名师工作室”是以工作室负责人的姓名及专业特色命名的非行政性工作机构,由同一学科领域优秀教师组成。目的是充分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中的带头作用,通过“带一支队伍,抓一批项目,出一批成果”,促进全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批优质教育人才。

(二)工作室的主要任务及工作方式策略

1. 工作室主要任务有:

1)教育教学及管理的研究,教育教学资源及地方课程开发建设,申请承担国家、省、市级课题研究,全区性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引领教师专业成长研究,谏言本区教育。

2)每个工作室承担5~10名骨干教师培养任务,其中本校(园)教师不超过五分之三,且必须有农村学校(园)的教师,培养周期为1~3学年。培养目标:师德高尚,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及科研能力,培养周期内在教师各类教学比赛或评选中获得市一等奖及以上成绩。

3)组织开展或参与全区性大型教育教学活动,如教学质量分析诊断、教学示范观摩、各类教师教学评比等。

2. 工作室工作方式策略

1)一般可设理论学习、专题研修、实践探索、自主发展等模块。具体地,可采取读书会、研讨会、专题讲座、论坛,上课、听课、磨课、评课、教学反思、案例分析,实验设计、自制教(玩)具、开发课(软)件,发表论文案例、课题研究、著作出版、成果展示、建立名师网络工作室或博客进行互动交流等方式开展工作,实现工作发展目标。

2)工作室采用的策略一般是: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分散学习为主,每月集中1~2次;自学与讨论相结合,以自学为主,每学期读1~2本教育专著;研究与反思相结合,以反思为主,每学期上1~2节示范课;实践与理论相结合,以实践为主,每学期写1~2篇经验总结,上升到理论水平,争取发表。

(三)工作室负责人的具体职责

1. 制订本工作室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内容、形式、步骤、对成员的考核评价,以及各个成员的具体情况和进度计划等);负责指导本工作室成员制订自我发展计划,建立专业发展成长档案。

2. 负责组织本工作室成员开展学习和交流活动。组织成员集体外出学习时,须按规定报批,经区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并备案。学习要有学(研)案,结束后应有学习交流总结材料(作为报销费用的前提)。组织教师区内集体学习研讨时,相关学校(园)应提供业务学习研讨的方便。倡导并指导本工作室成员建立自己的网络工作室,与省资源应用平台、省内外同学科名师工作室建立链接,进行网上学习、交流。

3. 制定本工作室日常管理制度,负责本工作室成员业绩考核评价;负责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总结教育教学经验,传播推广先进教育理念和方法。

(四)工作室的管理与考核 

1. 设立的各名师工作室,归属区教体局名师工作领导小组管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落实总体规划,整合资源,收集信息材料,组织考核评价等工作。

2. 工作室负责人所在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完善相关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协助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要按要求为工作室建立单独财务项目,做好后勤保障服务;要为每个工作室提供单独、能够容纳10人以上学习和交流活动的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硬件和相关资料;要合理减轻工作室负责人的其他工作负担,保证工作室的正常运转。每学年教体局对工作室组织考核,并作为设立校(园)年度考核的一项指标。

3.经批准设立的“埇桥区(姓名)(学科)工作室”,每个工作室在任期内区教体局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并给予相应的经费保障。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基本硬件建设和日常开支,包括工作环境、办公设施和工作指导费、资料费、专家讲课费、课题研究经费、外出学习交流费、及工作室负责人每周2课时的超工作量津贴(每年按十个月计算,不超过经费的10%)等。经费使用由名师工作室负责人安排,单位财务单独设立项目管理报销。

4.区教体局对名师工作室实行学年度考核和任期(三年一个任期)终结性考核相结合,考评工作由区教体局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评细则另行制定)。对工作不落实的限期整改,停拨经费。三年期满实行终结性考核,凡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并赋予选招下批新成员权力;不合格的,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摘掉名师工作室牌子,并在全区教育系统内通报。

5.经各名师工作室培训且合格的成员,优先推荐或评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省特级教师等,并逐步使之成为相关评审门槛。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学校申请:在相关单位(乡镇以中心校为单位,区直学校以校为单位)工作的省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遵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单位报名,由所在单位组织考核和初评(内容主要为德、勤、绩、廉),拟推荐人在本单位内公示无异议(时间7天)后,学校向区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设立名师工作室的申请,并提交申请人近两年工作情况材料(主要包括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及成绩佐证材料、教科研工作及成绩佐证材料等)和对工作室的三年工作发展规划。申报时间截止到2017年5月31日。

(二)区名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申请人进行考核评审,考核合格的报区教体局批准,并在埇桥教育网公示(时间7天)无异议后,予以正式命名挂牌。首批名师工作室全区拟设立10个(同学段学科不超过两个)。

(三)经批准的各名师工作室,要面向全区中小学(园)发布招考选拔工作室成员的公告。有意应考者(应与任教学科对应)可自荐(须经单位同意),或由所在单位统一推荐至应考的名师工作室,由各工作室负责人考核选拔。考核合格的,报区教研室审核和教体局批准后公布。

(四)对经批准录取的各工作室选招成员,所在学校(园)要给予学习、交流的时间和费用保障,并协助做好相应督促管理工作。



附件:埇桥区首批“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埇桥区教体局

                  2017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