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关于 2017 年度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埇教督〔2017〕1 号
各乡镇中心校、区直学校(幼儿园)、责任区督学:
为督促学校(幼儿园)认真做好新学期开学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提升工作,经研究决定,实施 2017 年度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校园环境管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技术装备管理、控辍保学工作、安全工作管理、自查自评工作。总权重中小学 200 分;幼儿园 300 分。
二、检查时间:
1.学校自查,2 月 13 日-15 日前。各乡镇中小学、区直各学校(幼儿园)要形成 1000 字左右的自评报告,附评分结果,重点小结主要做法与经验,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中心校自查及区级督查,2 月 16 日-21 日前。责任区组织责任督学指导乡镇中心校人员深入责任学校,按照检查评分细则,全面检查学校开学工作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并提出整改措施。责任督学督导报告在 2 月 28 日前交督导室。乡镇中心校要对责任督学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梳理,并召开专题通报会,将结果纳入对学校年度主要目标管理考核。区教体局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情况及自查情况实施随机抽查,对乡镇中心校重点抽查组织实施、结果运用情况。
埇桥区教体局 埇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