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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质量监测上报学校信息的紧急通知

埇教督函〔2017〕4 号

【编辑日期:2017/3/13 10:23:46】 【作者:埇桥区教体局】【来源:www.2222.net】【阅读: 】 【字体:

各乡镇中心校、区直中小学、完中、矿区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办公室《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要求,国家在安徽省随机抽取 12 个县(市、区)作为监测样本县,埇桥区再次作为样本区被抽中,并将实施监测。根据省教督委 3 月 6 日监测工作会议部署的要求,3 月 7 日-8 日,将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信息上报至教育部国家质量监测系统,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 3 月 8 日下午 4 点前学校上报 3 月 8 日-9 日区级审核

二、上报学校

 1.学校小学:经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的完全小学、一贯制学校、中心学校所属的村完小,有四年级学生的教学点。凡有独立办学地址的学校(如:主校区、分校区、教学点、中心校),无论是否属于法人单位(例如中心学校下属的学校、教学点),均需分别填报,并在“备注”栏中对该校的信息进行说明(如:备注“中心校”、“教学点”、“主校区”、“分校区”等)。初中: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的独立初中、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凡有独立办学地址的学校(如:主校区、分校区、教学点、中心校),无论是否属于法人单位(例如中心学校下属的学校、教学点),均需分别填报,并在“备注” 栏中对该校的信息进行说明(如:备注“中心校”、“教学点”、“主校区”、“分校区”等)。

 2.学生 “四年级学生数”栏:统计范围包括借读生、随班就读生以及新转入学生在内的所有 2016-2017 学年度在校实有四年级学生。“八年级学生数”栏:统计范围包括借读生、随班就读生以及新转入学生在内的所有 2016-2017 学年度在校实有八年级学生。(所有上报信息以学校实有学生为准,有籍无人不在本校统计) 3.其他信息四年级或八年级班级数、学校类别、学校性质、学校地域、学校评价、流动儿童比例(%)、是否为汉语教学学校、备注,详见附表填表说明。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正确定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是为准确掌握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质量和身心健康状况,摸清义务教育质量的差异状况及其原因,为国家和各地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提供依据。监测为样本性抽测,不对学校及学生排名排序,仅作为国家教育质量大数据分析的依据。请各校正确对待国家监测,将政策宣传到位,打消学校顾虑,确保学校上报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2.迅速启动,严密组织。国家质量监测学校相关信息上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校接到通知后,校长要亲自过问,确定分管教学副校长与专职信息员具体负责,认真细致研读本文件通知精神,以及上报表格填表说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上报。

3.统一格式,保证质量。乡镇以中心校为单位单张电子文档汇总上报。要求各学校不得改动表格内容与格式,确保各项上报信息准确无误。学校名称为全名,如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XX小学,宿州市雪枫小学磬云路校区,宿州市埇桥区曹吴杨教学点,宿州市埇桥区桃沟乡志和学校小学部等。电子文档名称改为学校名或乡镇名,以便确认。

4.严肃纪律,严格要求。学校信息上报不仅关系到全区学校信息上报进度,而且与下一步抽取校本校及监测学生数据相关联。请各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以及相关要求上报,确保顺利完成此项工作,因学校原因影响信息上报进度,以及上报信息有误的,将对学校严肃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梁好

电话:3927095,手机:15605572040 电子邮箱:418364187@qq.com

                                                                   埇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