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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严纪规范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

【编辑日期:2016/8/4 21:30:15】 【作者:单位管理员】【来源:www.2222.net】【阅读: 】 【字体:
 

中小学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维护教育公平,近日,埇桥区监察局、埇桥区教体局联合下发通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区教体局进一步强化了城区中小学招生纪律宣传,利用政务平台、QQ群、微信群等向局机关全体人员、城乡各中小学教师发送招生纪律,提醒和要求依纪依规切实做好2016年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同时,通过微博向社会广泛宣传招生纪律,实行阳光招生,自觉接受广大家长的监督,切实维护招生秩序。

区教体局要求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政策,严格按照划定学区进行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进行招生选拔性考试或测试;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级学额,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加大择校生资格审核力度,严格控制择校生。各校要严格规范招生程序,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办法等;要严格审核学区内学生入学资格,坚决杜绝虚假户籍、住址、年龄等现象的出现;要实行平行分班,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重点班(实验班)等,班级要均衡配备师资,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在今年的招生工作纪律中,区教体局提出了四个“严禁”: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和招生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在招生过程中递条子、打招呼、开后门;严禁任何学校、任何教师发布虚假宣传广告,以不正当手段招揽和委托他人买卖生源;严禁各部门各单位利用职责职权之便向招生学校索要名额,招生学校更不准给各单位预留名额;严禁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谋取非法利益;其他单位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招生工作,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埇桥区监察局强调,教育主管部门、各中小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对违规招收择校生的学校,将严肃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领导干部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