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要“精准治疗”
教育督导要“精准治疗”
杨启锋
“区域那么大,问题那么多。”教育督导是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区域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目前,教育督导制度已覆盖全国所有中小学校,很多区域都为辖区中小学配备了责任督学。
当下,很多区域基础教育发展并不均衡。校际间、城乡间办学水平差距较大,一些学校发展理念落后,违背教育规律办学,管理方式粗放、混乱,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择校热、考试排名、有偿家教、体罚学生、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教育乱收费、入学难、上学贵等这些影响教育公平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区域教育发展的短板,亟须通过完善、有力的教育督导来规避和破解,进而促进区域教育步入健康轨道。
教育督导能否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关键在于能否真正落地生根。然而,笔者见到一些地区的督学信息只是在中小学校园的醒目位置“大红灯笼高高挂”,却难见他们的身影。即便督导也只是像“片儿警”那样,走马观花地到学校和管理者短暂座谈,听听他们的汇报,然后大水漫灌式地提出一些改进要求,学校也没有为他们设置专门的办公地点,更难奢望他们能够倾听一线教师和学生家长的呼声,大而化之的督学挂牌督导沦为校园里的“花瓶”。
“只督不导,何为督导?督中重导才出实效。”责任督学不能“守株待兔”,坐等家长和社会投诉,再“事后诸葛亮”去解决,必须主动出击,深入到教学一线进行监督和指导,防止办学行为“走偏”,才能对教育教学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让教育督导守土有责,必须在督学队伍建设的供给侧严格把关。作为区域教育“钦差大臣”的督学,如果责任感不强,素质不过硬,就难免会“应付差事”。区域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引入竞争机制,遴选出年富力强、专业素养高、有教育情怀的责任督学,并与时俱进对他们进行教育政策法规、课程改革、师德建设、师生评价等方面的培训,建设一支高水准、专业化的教育督导队伍,对于推动教育督导常态化、制度化不可或缺,切不可避重就轻把督学岗位变成机关干部、教研人员等退居二线的“养老院”。
综合教育督导改革和发展的国际经验可以看出,世界上教育督导制度较为完善的美、英、法等国家一直将责任督学作为独立于学校和家长之外的第三方不受干扰地开展工作。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尝试将教育督导从现行的教育管理体制中剥离出来,给予督学们“尚方宝剑”,让其独立自主地对负责学校展开督导,拥有“生杀大权”,能够敢作敢为,善于动真格地为办学不端进行纠偏矫治。
从长远和深层次看,要使教育督导成为区域教育健康发展的“定海神针”,让学校教育“拨云见日”,归位科学的“正途”,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必须改进督导方式方法,完善评价体系,精准发力,构筑和夯实教育督导长效运行和保障机制。
一是要针对突出问题对症下药,精准“治疗”。对于学校办学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不能“一刀切”式治理,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给予靶向治疗,因校制宜地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对策,制定翔实的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要将督导的关口前移,实现从“督”为重向“导”为先转型,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指导。定期对基层学校的管理人员和教师进行培训,及时更新他们的教育观念,将先进的办学理念精准滴灌到基层学校,引导学校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行,避免在办学中走弯路、错路。
二是对于督导效果要精准考核和评价。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督导结果的使用,定期听取督学汇报工作,把督导结果和督学建议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评优树先、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和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真正调动起督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责任督学考核评价体系,以督促督学依法、公正、公开督导,既要杜绝人情风,避免督学与学校“沆瀣一气”,虚假汇报,影响区域教育决策;又要防止其给学校“挑刺、找茬”,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要以负责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效益来验证督导效果,实现责任督学与学校捆绑式、一体化发展。尤其要果断地让责任意识薄弱、思想消极怠慢、教育观念滞后、督导能力低下的督学“下课”,并对督导不作为、乱作为进行相应追责。
只有科学严谨、规范有效的运行机制,才能切实保障教育督导制度发挥出应有的价值和作用,为区域教育科学发展,营造健康的教育生态“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渴口中学)
2016年05月10日 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