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 办学指南

普通初级中学设置基本标准

【编辑日期:2010/1/9】 【作者:管理员】【来源:埇桥教育网】【阅读: 】 【字体:
  
一、办学指导思想
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2、认真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依法办学,不以营利为目的。
3、学校设置纳入当地义务教育范围,服从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规划,布局合理。
二、领导机构
1、校级领导班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办学思想端正,懂得有关教育法规和政策,熟悉教育教学业务,管理能力较强,对学校发展有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
2、校长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水平,有五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经过校长岗位培训,年龄不超过70岁。
三、师资队伍
1、学校应按每个教学班3名标准配齐各科教师,配备的教师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初中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大学专科学历以上的达到80%以上,年龄不超过65岁。
2、教师队伍基本稳定。聘任的专职教师不低于教师总数的1/3,兼职教师、退休教师各不得超过教师总数的1/3,不得随意从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中聘任教师,确需聘任,应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
3、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教学思想端正,热爱学生,无体罚、歧视后进生现象;
4、教师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有落实措施。
四、办学经费
审批时,办学首次投入和固定资产(折合人民币)之和,农村初中不少于200万元,城市初中不少于300万元;流动资金农村初中不少于10万元,城市初中不少于20万元。有稳定的经常性教育经费来源,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并逐步增长。
五、办学条件与教学设施
1、有不少于10亩的独立设置校园。生均占地面积农村初中不少于25平方米,城市初中不少于14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农村初中不少于4.21平方米,城市初中不少于4.60平方米。
2、有与学生数量相适应的教师和课桌椅,班均学生数不超过50人。
3、校舍安全、适用,行政、办公用房和教学辅助用房基本配套。
4、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农村初中按原国家教委规定的Ⅲ类标准,城市初中按原国家教委规定的Ⅱ类标准设备、配备;有满足教学需要的语音室、电教室、微机室、音乐和美术等专用教室。
5、有独立设置的图书馆,藏书量生均图书不少于15册,年订阅报刊种类不少于30种,藏书室、师生阅览室分别设置。
6、有满足体育课教学和学生体育活动的田径运动场。有专用卫生室。